关于机动车充电桩正式投入使用通知
全所职工:
为切实解决员工新能源车辆充电难题,进一步完善单位配套服务设施,提升员工办公体验。我所在稀土大厦北侧停车场部署了2台快充、4台慢充充电桩,可供8辆车同时使用。经过设备的安装、调试及验收,现已具备安全使用条件,正式对外开放使用,现将充电桩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使用范围
本次投入使用的充电桩仅限进入本单位的新能源车辆使用,不对社会车辆开放。
二、使用地点及开放时间
1.使用地点:稀土大厦北侧停车场指定充电桩区域。
2.开放时间:全天
三、收费标准:
充电价格1.16元/度,充满电后半小时内请驶离;半小时后如继续占用车位将收取超时费0.1元/分钟,全天不超过30元。
四、使用规范
1.员工使用充电桩前,需自觉检查车辆、充电线缆、充电桩设备外观是否完好,有无破损、漏电、松动、老化、异味等安全隐患,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充电操作。
2.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,禁止暴力插拔充电枪、随意敲击、拆卸充电桩设备。
3.充电过程中,请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充电车位,一车一位、即充即走,严禁占位不充电、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,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使用。
4.充电完成后,需及时拔下充电枪归位,关闭设备电源,整理好现场环境,切勿遗留杂物、堵塞消防通道。
五、安全管理要求
1.充电桩区域为重点消防安全区域,严禁烟火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、明火作业,严禁在充电车辆旁放置危险物品。
2.充电期间若出现设备跳闸、异响、冒烟、漏电、报警等异常情况,需立即停止使用,切断电源,并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(服务热线13086809666)处理,切勿自行检修、拆卸、触碰设备。
3.全体员工需自觉爱护公共设备,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树立安全用电、规范用电意识。
4.请爱护充电站公共设施,如发现恶意损坏场地内物品时,需按实际价格进行赔偿;严禁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充电车位;私自改装成充电汽车的严禁充电(严禁私自改装、拼装、电池故障、涉水浸泡的车辆进场充电),充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(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当事人全责承担)。
5.充电过程中人员不得远离车辆,不得在车内吸烟;严禁儿童在充电区域玩耍、攀爬、触碰设备。
6.严禁从楼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,统一使用公共充电桩;严禁用湿手操作充电枪、用水冲洗充电桩设备。
联系人:刘文革
联系方式:13596168601
科技服务中心
中科应化科技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
2026年6月3日


